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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盟接受相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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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条例
第一条 总则
确定宁波金宏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其分销商(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产品供销事项;
第二条 销售区域及销售产品
作为甲方的分销(代销)机构,乙方的销售区域限制在地区销售,产品为甲方所生产的“小岛人家”系列产品;
第三条 限定区域外的销售
乙方如接受上条所规定销售区域以外的定货,必须事先与甲方联系,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经过研究后,确认这项交易不会损害其他分销(代销)商的利益,乙方才可以接收定单;
第四条 排他性交易
乙方只能从甲方进货,然后销给客户,不得在受限范围内经销其他公司同类产品
第五条 责任销售额
由于甲方和乙方的合作方式特殊。不规定具体商品的销售额;(除特级联盟)
第六条 系列代理
在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前提下,乙方可设立下属分销(代销)店
第七条 代理零售货款
1、 乙方被甲方许可后,须向甲方提供一定量的货款保证金。
2、 此货款保证金是用于月货款结算的保证
3、 此款项用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销售储存及附件损失或损坏的保证
4、 此款项在解除正常合作的情况下全部退回给乙方
5、 此款项在日期计起,甲方按银行存款利率算给乙方的货款保证金利息,至解除合作为止;
6、附注:特级联盟者请详细垂询
第八条 供货日期
甲方须根据乙方订单内容将货物发送到乙方指定场所,如无指定场所,货物离开甲方仓库即为供货日期;
第九条 直销权
乙方被甲方许可后,甲方也可以将其产品直销给乙方销售区域的任何客户,但甲方必须尊重乙方在指定销售区域内的销售权;
第十条 销售价格
甲方供给乙方的是出厂底价,乙方对客户(消费者)的销售价格应由另外甲方提供的销售价格表确定,不得超过市场统一价格的6%;
第十一条 销售价格维护
甲、已双方都有义务维护上条所确定的销售价格,如大幅度提价或降价,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业务代理
甲方的“小岛人家”系列产品有精品礼盒外包装箱和2-4条装脱脂大黄鱼经济型包装箱及组合包装箱三种,甲方会在给乙方发货时配其一定量的包装种类和数量,随货同行,如乙方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包装数量不够或其他用途向甲方要包装箱时,甲方须向乙方收取包装箱的制造成本费(说明特殊原因造成,甲方可另行发放);
第十三条 运输
在运输中如发生货物破损丢失,均由甲方赔偿,货到达目的地,验收后,发生或发现货物破损和丢失,一概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退货
乙方向甲方提出的退货要求限于货物与定单不符和破损产品;
第十五条 严守商业秘密
甲方和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有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甲方不得与第三条规定的销售区域内的第三者签订类似的分销(代销)合作,否则即视为违约行为;
第十六条 货款支付
货款结算日为每月28日,乙方应在三天内交付结算日前的所有货款,愈期二周后每天按总额的0.6%计算滞纳金,归甲方所有:
第十七条 促销费用
乙方须向甲方申请促销的方式,经甲方研究决定后,可承担其促销活动费用的50%。以货物抵扣给乙方;
第十八条 保证金
乙方根据定货额度向甲方交付定货保证金,保证金的管理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九条 诉讼地
甲、双方如在全作上发生纠纷。由甲方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解决;
第二十条 合作期限及解除
合作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如合作期满前两个月,甲、乙双方任一方不提出异议,合作期将延续一年。以后可以依此类推;解除合作后,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还甲方提供的销售储存设备和其他附件,如发现设备及附件有损失和损坏,乙方须按原价赔偿,赔偿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销售价格和供货价格
之后经严格执行第十条所定的销售价格及供货价格条理,明细价格分类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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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经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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